离婚的事儿闹到法庭上,我被对面的律师骂了个狗血淋头。
最终,我要赔偿秦春的医药费,精神损失,还有什么抚养费,一次性得掏出几十万来。
我哪儿有那么多钱,这些年我的工资都是月光,秦春拢共干了几个月的保洁,刨去给孩子买东西的花销,也没留下多少钱。
失魂落魄的我捏着一纸离婚协议书回家,我东翻西翻希望能找出几张有钱的存折,或是其他值点钱的玩意儿。
无意中,我翻出了旧手机里的一张照片。
那是我刚认识秦春的时候,拍的照。
我俩在一个公园里,有及时冲洗的拍照小贩,秦村非得花冤枉钱拉着我拍照,我没办法就用手机拍了几张,糊弄她。
那时候的秦春,年轻活泼,还挺可爱的,要不是黑,跟我也还蛮般配的。
我捏着手机去找打印店,想问问还能给冲洗一下不,再怎么说,这也是我年轻时的证明啊。
打印店的女人并不认识我,她还挺热情地搭讪:“哎,这是你女儿啊?可真漂亮啊!”
我瞪了她一眼,说是我前妻。
那女人撇撇嘴,把我推了出去,还说了句什么‘身在福中不知福’?
回家的路上,我琢磨了琢磨打印店女人的那句话。
身在福中不知福?的确是啊。
秦春离开了我这么好的男人,的确是太不惜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