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后,女秘书告诉领导这次她不会追究责任,但是希望领导兑现诺言只做一次,以后不能再用相同的理由骚扰自己。
女秘书的丈夫发现此事后,他立即打电话报警,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并指控陈某涉嫌强g。
专家意见:
在本案中,全案证据能够认定陈某实施强奸罪的事实。
其一、在案证据证明陈某和女秘书发生了性关系,两人对于发生性关系这一事实予以认可。
其二、结合案发现场的情况,可以认定性关系的发生违背被害人的意志。
本案发生在陈某的宿舍,只有两个人存在,陈某和女秘书是上下级同事关系,而且体格悬殊,被告人陈某使用的暴力、胁迫行为不需要很强烈就足以压制被害女青年,让被害女青年陷入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境地。
被害女青年陈述自己考虑到工作、丈夫等因素,顾及领导的面子等,在遭到侵犯时不敢呼救、不敢哭泣,在事后立即清洗,不准备报警,甚至有所隐瞒,符合人之常情。因此,不敢反抗并意味着陈某不构成强奸罪!
延伸阅读:如何避免被“骚扰”?
第一招:避免共处一室
首先要学会“识别”,要快速地“判别”出哪些人对你可能会“骚扰”,从而,对于那些对你不怀好意的同事或者领导要远离,尽量避免出现两个人单独相处的机会,如果真有两个人需要接触的项目,坚决想办法错开,或者如果可以的话,一定要带着其他同事一起。否则,哪怕丢掉这份工作,你也要避免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