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林某某交待,当天她先是利用手机直播平台对他们4人的淫秽表演进行直播,但很快被直播平台监控人员发现并封号。随后,他们便改用手机继续进行录制,并分别将其上传至临时QQ群、网盘等网络空间。
然而,已经令利智昏的她们,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而是沉湎在“每天一觉醒来,银行账户上就会多出好几百元”的贪欲和虚荣之中。
目前,林某某、李某和王某三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网络从来就不是一块法外之地。”德阳警方相关人士表示,无论现实世界还是网络的直播间,都需要荡浊涤清,祛恶扬善。每一个参与其中的网友,都该自觉遵守基本的道德和法律的准则。
对话“女主播”:
问:你怎么会走上做网络主播这条路?甚至在网络上进行淫秽表演?
林某某(以下简称“林”): 最开始搞直播是图好耍,觉得能让很多人关注自己、喜欢自己,夸自己长得漂亮,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情。当时这个圈子的风气也不好,女主播着装都很暴露,我也就跟着学了,当时没有意识到这样是违法的。然后就有不少粉丝怂恿我去建QQ群,搞大尺度直播挣钱,我自己也不长脑壳,就去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