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派出所里,欧伯向民警说起了认识刘小姐的经过。2012年9月,欧伯在一本刊物上看到一则广告:自称海南省海口市人的刘小姐,说自己在海口做贸易生意,父亲是海口某公司老总,自己年轻貌美,但经常一个人,很苦闷,想找人聊天。欧伯动了心思,拨通了刘小姐的电话,话筒里传来悦耳的女声,两个人很快就热聊起来。但没多久,刘小姐就借故不再与欧伯联系。
2013年8月底,刘小姐突然给欧伯打来电话。结果,已经被骗过一次的欧伯,在80万元“代管费”的诱惑下,再次被一名素未谋面的女子,先后以给诚意金、保证金、好处费、办保险等为名,骗走81500元。日前,海珠警方已立案侦查此案。
广告类诈骗三步法
第一步,在不知名杂志或报纸上刊登广告,以妙龄少妇“求子”、“陪聊”等借口吸引男性读者的注意。
第二步,联系后,在电话中许诺事成后给予巨额资金,诱惑事主动心。
第三步,以诚意金、保证金、代管费等理由作为借口,要求事主先行汇款,达到诈骗目的。
警方提示
莫轻信广告,汇款要谨慎
海珠警方提醒市民,不要轻信所谓“借精生子”、“代管财产”的虚假广告,否则,等着您的将是一个陷阱!不管内容如何变化,这些骗局的根本手段却大致相同,即从一开始就让事主向其所提供的账户汇钱。起初,骗子要求汇钱的数目也许并不多,一些事主就怀着侥幸心理汇了钱,而随着事主愈陷愈深,骗子会不断要求增加汇钱数目,利用事主一夜暴富的贪念,一步步将其引入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