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科手术女子被拍照
据《上海法治报》报道,患者林某因妇科疾病日前到闸北区某医院就诊。手术过程中,医院在未经患者同意情况下组织了实习医生观摩,并且主治医生和部分实习生在患者麻醉昏睡时,用手机拍摄了患者隐秘病患部位。患者得知情况后羞愧难当,并称引起心脏病复发入住另一家医院治疗。事后,患者多次到医院要求道歉,认为医院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索要10万元赔偿,然而多次交涉无果。无奈,林某向闸北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求助。
据媒体报道,一女性患者到医院做妇科手术时,在未被告知的情况下其私密部位被主治医生和部分实习生偷拍,既尴尬又气愤的患者向医院提出了赔偿。患者隐私权是医疗过程中享有的最基础的权利,患者对医疗相关过程有起码的知情权,手术过程中能否被拍照?患者应如何保护隐私权与知情权?
@洋柳青:懂医不懂法,拍照、摄录应该告知并征得同意。
@你这是要死啊__芭蕉桑:这个太过分了吧,就算要教学也应该事先征得患者的同意。有必要给大家普及下 教学医院 的医疗模式了,手机拍摄 确实有所不妥了
@不加V博:“教学医院组织实习生观摩手术等诊疗过程符合医疗(国际)惯例”。“国际惯例”这个几个字非常讨厌,在术前不遵守相关告知义务还妄称“国际惯例”这里面透着骨子里的傲慢。身为医务人员,我以此为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