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之间很投缘,没多久便确定了恋爱关系,我哥结婚的时候,我还带他回了湖南农村的老家参加我哥的婚礼。
得知我带回一个香港男友,全村都轰动了。
哥哥结婚的时候,我给哥哥六万块钱,还跟哥哥说,以后我就不给他寄钱了,每个月就给妈妈寄赡养费。
我是这么想的,哥哥房子也修了,老婆也娶了,还买了面包车,嫂子还有固定工作,哥哥也有手艺,以后的生活基本上是可以不用依靠别人也能过的很好了,加上我又给了他六万块钱,我该尽的义务也尽的差不多了。
而且,过不了多久我也要成家,老是给娘家哥哥打钱,怕我婆家人不高兴。就算是再多的钱,总不能一辈子给兄弟汇钱吧?老人古话不是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吗?当然,我给妈妈寄赡养费,这是天经地义的,没有人会说什么。
我跟哥哥说明白这个道理之后,我哥好象没什么反应,他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妹妹,哥哥只想跟你说,做人千万不能忘本,知道吗?
我当然懂得这个道理,从来都没有忘记过家乡的父老乡亲,更没有忘记过哥哥对我的供养之恩,如果没有哥哥和妈妈,就没有我的今天。
哥哥结婚没多久,我便跟男友结婚了,婚后便在香港定居了。
结婚五年,我忙于工作,忙于孩子,所以基本上很少回家,甚至都五年没有回家过春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