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是气得要吐血了,怎么遇到了这样的一个婆婆。为了这件事,我爸都气出了心脏病。我真后悔当时没去法院做公证,证明这财产是我的。现在就算真离婚,也失去了一半的财产,我真是悔不当初啊!
回复:在离婚分家产这方面,你不用担心。因为新婚姻法中《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中说: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所以,如果你婆婆拿离婚来威胁你,你可以找一个律师去谈这件事。就算你们离婚,他们家也拿不到任何一分钱。
不要嘛小叔我不要了 叔叔不要了太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