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病倒后,光看病就花了几十万。但最终也没有治好,还是撒手离开了。他去世以后,家产之争就开始了。
虽然我爸生意不好,但只是想比之前来讲不好。这些年看病花钱,生活花钱,他的家底也不过几百万而已。我继母名下还有两套房子,我看着都觉得蛮可怜的。
说真的,我不缺钱,更不想去争什么家产。毕竟我还有一个弟弟,那是我爸的亲骨肉。可是,继母却想把房子全部过户给她的女儿,我这就不得不说几句话了。
继母是这么打算的。弟弟是我的弟弟,就算他身无分文,我和我妈也会帮忙照顾的。可她的女儿就不一样了,不沾亲不带故的,她不给女儿争取点什么,就真的什么也没有了。看她这么卖力地为女儿忙活,我就出面跟她争家产去了。
我的要求不过份,我和弟弟一人百分之三十,剩下的百分之四十归为她和她女儿。结果她不干,跟我大闹。说我从来没有管过我爸,所以我不该拿钱。可是,我有继承财产的权力啊!
见继母这么不讲理,我妈也不淡定了。她可以将这点为数不多的钱送人,但是她不想让自己吃了亏,还被骂。
就在我不知道怎么办的时候,我妈拿出来一份遗嘱。这份遗嘱让我和继母都傻掉了。继母傻掉,是没想到我爸会搞这么一手;我傻掉是因为,觉得我爸和我妈太高明了,不愧是生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