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毕业了,爸爸想让我跟他学做生意,我说我要自己做,爸爸就给了我十万块钱,让我自己想做什么就做点什么。
其实我有钱,老谷经常给我钱,他给我开了一个账户,每个月都往里面存钱,让我随便花。我很少从那个存折里取钱,一是我不需要,家里和老谷给我买的东西已经足够多了;二是我不想花他给我的钱,我要把那些钱留起来,作为我们爱情的见证。
我拿着爸爸给的钱去找老谷,问他我做什么好。他说:“你卖服装吧,我有个朋友能给你供货。”于是他给我选了地点,帮我开了一间服装店,货都是他朋友派人送来的,都是最流行的款式,很好卖,即使卖不掉,也可以无条件退货,所以,我做的是没有风险的买卖,就算不赚钱,也绝不会赔钱。
当我生意稳定的时候,老谷对我说:“欣欣,你有了自己的事业,将来还会有你自己的家……找个正式的男朋友吧。”
我一点儿都不恨老谷,对这个拿走了我许多第一次的男人,我有的只是感激和依赖。我不后悔做了他的情人。
这些年,我习惯了听老谷的话,只要他说“好”的事情我就会去做,我相信他所做的一切决定都是对我负责的。
虽然离开他会让我心痛,但我还是听了他的话,开始为自己寻找男朋友。我有属于自己的朋友圈子,都是一群和我年纪差不多的男孩儿和女孩儿,在他们中间,我依然是骄傲的公主,因为没有人比我更有钱。好多男孩子都喜欢围着我转,欣欣长、欣欣短的,去哪儿玩儿都叫着我,我被他们哄高兴了,就花钱为他们埋单。我花钱从不皱眉头,只要我高兴,想花多少花多少,反正店里的生意有老谷照顾着,他每月还固定往我的账户里存钱。虽然我不愿意承认,但我心里很明白,这些钱就是我出卖三年的青春换来的,花钱的时候,我总有一种残忍的快感,仿佛这样就能减轻我对老谷的思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