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的叙旧,来得始料未及。五年了,我每一天都在想芳明,这种想,就像烧香一样,不一定要真的想邂逅菩萨。的确,一旦这一天真的到来了,残留的美好也变得稀薄。
芳明加了我的msn,尽管这个msn几年前已被她屏蔽了。芳明开始迫不及待滴跟我叙述,她说,她找到了了一个有车有房有钱有身份的人,但是这个人有轻微的虐待狂,喜欢在床事上为难芳明。芳明说到这些的时候,还打了一个哭泣的表情,她说这些年,自己没有少受折磨,经过几年的痛定思痛,也算想明白了,觉得一切物质都不能抵消精神的痛苦。
看到芳明叙述自己的不幸,我的心一阵阵抽搐,可能,又激发了我的保护欲。接下来的事情,更让我出乎意料。她给我发了一张张床上的写真,可能就是现在流行的私房照,一丝不挂,完全利用身体来遮挡敏感部位。我给她回了一个大大的表情“瀑布汗”,她则发出了羞涩的表情,问我她是不是变老变丑了。实际上,我得承认,她变美丽了,性感了,更有女人味了。即便如此,又如何,她已经是别人的了。
芳明看我久久没有回复,就问了我一个尴尬的问题,“如果我现在和他断绝来往,你还会喜欢我吗?”芳明没有问我可娶她,也没有问我可爱她,而是问我可喜欢她。我有点窃喜,窃喜她的后悔?我不敢承诺。哪怕我还喜欢她。但是,喜欢不等于爱,更不等于我愿意娶她,从而悉心照顾她一辈子。想到这些年,她在别人身体下或欢乐或痛苦,我有什么能量能遗忘这么长时间的背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