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料他却是对我印象不错,还约我吃过饭,婉转地向我表示好感,希望能够在一起,被我断然拒绝后,渐渐地不再联系。
一日他打来电话,此时我们已经知道彼此不可能,倒是可以像普通朋友一样说笑,他笑言:“我是真的觉得你很好,很适合处个对象,还计划着,如果能够处好,年底便可以结婚。”
被人认真当做可以结婚的对象,到底还是些微地满足了我的虚荣心的,于是便乐呵呵地回到:“那我不是错失了把自己嫁出去的良机,多遗憾啊!”
他唏嘘:“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不就是找个对象吗?感觉还可以不就行了,你要求这么高,要什么时候才可以嫁出去?”
我脱口而出:“我要的是谈恋爱,不是找对象!”
他不解:“有什么不同吗?不过是男女在一块搭伙过日子而已,凑合凑合,一辈子不就过去了,条件差不多不就成了!”
不不不,我几乎要在心底大声呐喊起来,谈恋爱和找对象,真的不一样。
看上我的人,无非是觉得我虽然不够好看动人,但至少没丑到吓人,虽然不够八面玲珑,但至少也不是脑残,虽然不是高材生,但至少念过正经大学,虽然工资不高,但至少有份清闲体面的工作,虽然家境一般,但至少没有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