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的回忆居然要从性爱日记开始,看似色情,但我却越看越觉纯洁,且揪心。
日记中的文字越来越浓烈,后来有我的加入了,我基本上就是叙述事实,而她写的部分就多了些感性的认识。用笔写字的记忆已经太久了,我们已经习惯了敲出字来而不是写,用笔写字也仅限于留下十数字的字条而已,但看着这些歪歪斜斜的火柴棍似的字时,却有一种莫名的感动。才发现我跟王筝写的字体竟是这么相似,我们对那份爱竟如此认真执着。
如今偶尔也会带黄露回来留宿,并不介意她发现这些文字。除了第一次她看见尖叫着说:“你们真够流氓的!”以外,后来她就不再发表言论,也没耐心再看完。她说“BT(变态)啊你,直接看黄书不就得了?”
她不明白,我要回忆的,是人,而不是事。我要玩味的,是爱,而不是性。
短信传情--要文逗不要武逗
明知道是恋爱大忌,我依然找了同事做男友,落下的病根就是,男友在单位见到我目不斜视,出了单位还甩给我一对大白眼,在单位宁可跟“奔四”的大姐腻味,也不跟我这花骨朵搭讪,出了单位也就是跟邻居张大妈话最多。
以前他追我的时候,我还觉得这男孩挺好,不张扬,知道人家女孩脸皮薄,从来都是发短信邀约起腻,没想到他是在掩盖他嘴拙眼歪的事实。看他的短信,那是一白衣飘飘的情圣,绝对。看他的真人,也就是一唱着夕阳红的老大爷,没跑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