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后,小莲转正,才子老家传来消息让他尽早结婚,虽然他还没有稳定工作,更不要谈房屋、车子,小莲还是匆忙跟着他回淮北见见准公婆,收了九百块钱红包,准备结婚。
小莲父母有些吃惊,但看到女儿那么愿意,做父母的也不能阻挠女儿追求幸福。
因为才子弟弟要在秋天结婚,按规矩做大哥的必须先成家(后来我打听了,淮北并无此明确规矩),小莲和才子什么都没准备,赶在十月一之前结了婚!
酒宴也就是在诸暨摆的,小莲家出钱,收来的礼金都给了女儿女婿,前后三天接待婆家一行十几人,费用也全部女方家承担。
才子一家人理所当然没考虑过付款。
结婚后,不能在住姨妈家,小莲父母出了首付,又借了姨妈的钱在杭州买了两居室给女儿女婿,手续是才子去办的,房产证他的名字在第一位。
这一切,发生在2007年,当时还没有新婚姻法细则,但才子显然颇有远见。
中间还有个环节,才子从丈母娘存折上拿了钱,并没有立即支付,放在了自己账户里一周左右,什么原因,已经说不清楚了,反正之后对他相当有利。
幸福的开端并不意味着一路就这样走下去,买房装修全是小莲家出的钱,才子没有稳定工作,还贷也无从谈起,小莲工资每月8000左右,除了还贷2000(公积金还另外2000)、养家,每月按才子的意思要给公婆2000元赡养费,七七八八开支以后,还要给才子2000零花钱,才子好像每天都在忙着换工作,就是弄不清到底干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