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说,初恋是男人一生都无法解开的魔咒。后来,林语堂常常还会想起,在故乡,有个女孩,她行在清晨的稻田里,风吹树,树上积雨落,湿了她的发梢和她的蓝色棉布长衫,她忽然就笑起来。
时光多疯狂,它使孩童那么快就成长为少年,又推着少年离开故乡,去远方。
1912年,林语堂去上海圣约翰大学读书。这个少年很优秀,在大学二年级时曾接连三次走上礼堂的讲台去领三种奖章,这件事曾在圣约翰大学和圣玛丽女校(此两所学校同是当时美国圣公会上海施主教建立的教会教育中心)传为美谈。然而,于林语堂来说,最好的事是在这儿认识陈锦端,两人陷入热恋。
陈锦端是林语堂的同学的妹妹,用他的话说,“她生得确是其美无比”。才子钟情佳人,佳人爱慕才子英俊又有美好名声。
一切就像小说一样,相爱的男女到了谈婚论嫁之时,女方家长站出来,棒打鸳鸯。
陈锦端出身名门,她的父亲是归侨名医陈天恩,而林语堂,他不过是教会牧师的儿子,虽年少多才那又如何,门不当户不对,陈锦端的父亲看不上他。
这事情其实寻常,哪家父母不想为自己的女儿物色一个金龟婿呢?
他爱她,她也爱他,但他们中间横亘一条河。这河不比银河,王母娘娘拔簪划河,而牛郎织女终是夫妻,年年七夕尚能鹊桥相会。而他和她,隔河相望,无桥可渡,绝无成亲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