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我不在乎你的过去,只要我们能在一起,快快乐乐的不是很好吗?”
她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在我软硬兼施的进攻之下,她默许了我。年轻的冲动也使我相信宁愿为爱而万劫不复。
就这样,我一有空上县城就去找她,我们一起做饭,一起做爱。有时她带她的孩子来,我抱着孩子与她一起散步,根本不在乎别人怎么看。那是我人生中最幸福的一段时光。
快乐和痛苦有时只是一步之遥,获得极大的快乐之后,或许会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终于,我远在乡下的父母知道了这事。
他们火冒三丈,坚决不容许我跟一个寡妇谈恋爱,理由是好好的一个有工作的人,怎么能去跟一个无职无业的寡妇,那简直是大逆不道。
他们在最快的时间内赶到县城,要我立即停止和她来往。任凭我费尽唇舌,父母就是不同意,并威胁说要是我与她继续来往就要断绝一切血缘关系,父亲还拿着斧头追我,无奈之下我暂时跑到省城一个同学家去避难。
十多天后,我悄悄地回到县城,去找梅时,却已经找不到了。朋友递给我一封信,信是她写的,她说感谢我带给她这段美好的时光,她不想再连累我,她已经去了广东,叫我不要找她。朋友说,我走了之后我的父母去找过她。我知道,一定是父母给她施加了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