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冬季,我从部队退伍后,回到老家县城,在一家娱乐城找到了一份保安的工作。
我租住的地方是外来工杂居区,有一些打扮娇艳的打工妹常主动约我出去玩,但我这人很保守,当有些女孩要跟我发展更亲密的关系时,我总是落荒而逃。
在那里,我认识了阿燕。她是我上班那家娱乐城的职员。平时我在门厅处巡逻,进出的女孩大都有股浓烈的香水味,只有她没有,让人觉得很清纯。
一天,几个喝得醉醺醺的小青年 进来,看到大厅里的阿燕,上去就搂住她乱摸。阿燕从旁边茶几上拿起一杯茶水就往那些人的脸上泼,那几个家伙火了,围着她便拳脚相加,还当众扒她的衣服。我听到叫声跑过去时,她的外衣已被那几个人撕烂了,只能用双手死命护住已断了吊带的内衣。我和那几个无赖打了起来,直到警察来了,我和阿燕才解了围。我脱下外衣给她穿上,她感激地看了我一眼。
我和阿燕就这样走得更近了,两人都觉得这样的相识是一种缘分。
阿燕问我:“你为什么要救我?”我说:“我是保安嘛,再说我就是过路人,也不能容忍他们欺负你。”“你能这样一直保护我吗?”我抓着她的手说:“只要你愿意,就是一辈子,我都愿意!”她笑着说:“认识你真好,你有农民的纯朴,军人的气质,这是城里的公子哥都没有的;跟你在一起,我什么也不用害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