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我出差兰州病了。她正好来了电话。我说我发烧了,想回北京,想喝粥。 第二天她拎了一个电饭煲从北京飞到兰州。那些日子我觉得很美好。
她从来不问我的历史。她只是说谁会没有历史呢。
可我还是念念叨叨跟她交代,如同竹筒倒豆子。她总是不声不响地抱抱我,或者摸摸我的脸颊,笑一笑。她31岁,也应该有过故事,但她从来不提。我只知道她是青岛人,在武汉大学中文系读的书。她在北京开一部白色本田车。在东城买了150平方米的房子。我有些惊讶。她说是贷款买的。我仍然惊讶,但又不能深问。
从兰州回来,我们就如胶似漆。因为我的公寓离她的杂志社很近,她下了班往往就到我这里来。她有时穿丝绸的纱衣(我总是叫做玻璃糖纸),有时穿洗白的牛仔裤。她永远飘散清新神秘的色彩,而我渐渐在这色彩中晕眩。但是她却从来不在我那里过夜,再晚也回去。有一次我都流泪了,她也只是耽搁到凌晨,还是开车回去了。我终于发作,她才掏出一个花皮皮的书,叫做《爱情宝典》,说里面说了,真爱上一个男人,真想让这个男人娶,真想嫁给这个男人,就不能跟他同居。男人的新鲜感过去,就不想娶你了。我听了大笑不已。然后问她,真爱上那个男人了?她点点头。我又问,真想嫁给那个男人?她点点头。我又问,真想让那个男人娶你?她还是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