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快走,我们好久没见面了,还问了我一些工作的事,我站起来拿了上衣就要走,他突然抱着我,发了疯一样的把嘴往我脸上靠,那个时候我的肚子真的很痛,想吐的感觉。他比我高很多,抱着我就像抱一个洋娃娃这么简单。
在我的印像中,但凡强奸如果女的不愿意,誓死不从的话,男的很少能得逞的,所以我当时就是抱了这样的信念的,而且那时我穿了牛仔裤。
我手和脚都在拼命得挣扎,但是对他却没有一点伤害,他把我抱到卧室里,应该说是扔到床上了,我马上爬了起来。虽然我很大声的喊救命,但是外面却总是没有人敲门。这可能是深圳的一个悲哀,大家都只求自保,根本不会有人见义勇为。
抱着誓死不从,他就拿我没办法的信念,我只有拼命挣扎,但是我错了。
可能是看我挣扎的太利害了。他用双手把我双手按在床上,我的腿本来是紧紧得合在一起的,因为这样他就脱不了我的裤子了。没想到他强行把我的腿分开,一只腿压着我的一只腿,而且是用膝盖!!可以想像当时我的腿有多痛了。这种痛让我不由自主得张开了腿。他两个膝盖压在我的小腿上,很痛很痛,我当时没有别的感觉,就感觉到腿很痛,手很痛!
我一直大声说叫他别这样,要不我要报警了,可是他好像没听懂一样。当他把我所有衣服都扒光后,我已经是伤痕累累了,腿好像要断了的样子。他抱着我亲来亲去,那时我已经没有力气再反抗了,声音也有点哑了。一开始他怎么都进不去,可能是我的太干太小,他的太大,也可能是别的吧,而且我肚子好像在抽筋,很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