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忆朝是在一个很普通的饭局认识的,那时丈夫刚刚出国三个月。忆朝很帅,大三的学生,足球健将。青春气息仿佛不停地从他周身的毛孔往外涌,把我也浸染得年轻了许多。我也给了忆朝许多方便,我给他钱,给他买来了电脑、音响、名牌衣服,这些都是忆朝喜欢的东西。
我第一次和忆朝在“梦巢”中欢爱是在去年的春天。“梦巢”廊前开着黄色的迎春花,我们开香槟庆祝第一次幽会。我不显得老相,而年轻的忆朝又透着几分成熟,我们抱在一起时,我就感到愉悦、心颤,那是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的……我心里踏实了,我的钱没有白花,忆朝是个强有力的男人!尽管这些想法有些小家子气,可人在私下里往往容易这么想。
忆朝将身体赤裸了出来,我看到了他黝黑的皮肤和浓浓的毛发。他的肌肉十分结实,我像是触到钢铁,似乎可以将我的手弹回来。忆朝膝盖上还贴着一大块胶布,那是在足球场上驰骋时留下的创伤。那块白胶布最有效地激起了我的情欲。
时间过得飞快,第二年的夏天到了,是我丈夫出国回来的时候了,也是我和忆朝分手的时候了。我不想因任何男人毁掉自己的家庭。这是人的劣根性,我恨自己也不能免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