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自律的时候,就把麦当娜搬出来,她是我的“楷模”,我觉得她做得很好。我很崇拜她,她做了我想却不敢做的事。
我一直都喜欢什么都不吝的人,麦当娜就是,冲这点,我就喜欢她。她的每一个举动我都欣赏,比如敢对着镜头脱衣服,比如在大庭广众之下做爱,比如做了这么多还唱自己“宛若处女”,等等,我觉得我在思想上可以完成这些,没问题。只要有必要,我也可以做,但前提是“必要”,比如我是个艺人。
我觉得麦当娜本性里有害羞的东西,跟我很相似。我遇到喜欢的人会很害羞,但是普通人对我来说,形同虚设,所以做什么都没障碍。
与四年前相比,的确不那么强烈了。我想并非因为经历了多少个性伴侣,而是一种人生观的改变。以前是为自己的感觉而活,活得很任性,现在不得不为众人的眼睛和自己心里的眼睛而活,那些眼睛注视着你,让你不得不给它们一个交代。很多事不能象年轻的时候做的那样随性而偏差,年轻时候犯的错现在是不能犯的,很多事情得做得说得过去才行。就是这些自我约束也约束了对性的欲望,最终还是生活改变了我。
年轻的时候,可以以玩为主,工作什么的都往后放,但是年龄长了以后,需要为未来打算和考虑,这是不能逃避的事。假如25岁每月挣3千元,那么28岁就得挣5千元,做不到的话,自己是过不了心里这关的。众人的眼睛和自己心里的眼睛就是社会衡量你的尺子,这个尺子你是迈不过去的,既然不能逃避,那就好好地走路,少花心思玩,多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