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的支持,更助长了我和他在一起。我们才算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裸婚。他娶了我,算是白捡了一个媳妇。包括,婚礼的开销,还有他的衣服,一切都是用我这些年来攒下的钱。
结婚那天,他父母和哥嫂都没来参加。可能是骨子里反对这门婚事吧。在农村,只有家里娶不到媳妇的男人,才会做上门女婿的。公婆即使再穷,也不愿意让儿子做上门女婿,好有心让我嫁过去。可是,我去他们家图啥呢-要吃没吃的,要住没住的,三间破瓦房,遇到下雨天,外面大下里面小下。
这种日子,能过吗-我家即使再没钱,起码也有房子住。况且在县城里面生活,找工作也方便。老公跟我是没意见的,当然,他选择做了上门女婿,可能也没得到父母的同意,而是玩性子。不过,我俩感觉还是有感情基础的。他在市里是做临时工,我在县城里做服务员。各有工作,而且结婚我们也有打算,想租个店面做水果生意。
我这些年在超市,积累了经验。他之前又跟水果批发商之前有交往,对这行比较熟悉。在各方面条件成熟之后,婚后半年,我们的水果店便开张了。因为店铺开在生活区,销量很好。我们一年时间就把投资收了回来。他也表现出了很自信,也很有经验。
在我家里更是占有了一席之地,甚至于多次,当着妈妈地面敢训我。不过,也是善意的,我和妈妈从未在意过。反而觉得男人就得强劲一些,这样才能撑起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