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不同于母亲的是,我要婚姻,哪怕仅是形式。1993年,我因一则征婚启事认识了小红,很快与她走进婚姻殿堂,但很快我又发现她不适合我。解脱后在1994年,我去电台打了一则征婚广告。林俐,就这样来到我的身边。她胖胖的,一副温柔贤慧状。她毕业于重庆医科大学,认识我时在南坪某医院做化验。吸取前次教训,认识初期我就告诉林俐,自己生活放荡,你爱我就得同时接受我的坏毛病,因为我不可能因为某人而改变天性。她满口答应我的要求,让我感动不已。“她真温柔,宽容,大度。”第一次,在心底里,我对一个女人产生好感。
这让我吃惊,我一直以为自己是铜筑的墙铁打的壁,没有女人能够穿越我。可我这次竟然因为一个认识不久的女人,并想与她过一辈子。这是我的决定,做出这个决定时,我的心又惴惴不安。因为同时有个叫易敏的女人爱我,那是我打出征婚广告后的应征者之一。虽然我不爱她,但要我就此放弃心又不甘。于是我对林俐与易敏同时说了一字不差的一句话:我要与易敏生活10个月,然后再回到林俐身边。两个女人默默同意了。
说好了不许爱,只是生活10个月,我说到做到。10个月后,我回到了林俐身边。一切如从前,我与林俐间,仿佛没有间隔10个月,也没有发生任何事,我们仍然如以往爱着。这件事后,我有时有些恍惚,为林俐的冷静与坚定,不知道她是否真实。试问,世间有几个女人能够容纳自己心爱的男人与别的女人相处?或者是不是我与那个叫易敏的女人,根本没发生什么,只是我做的一个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