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呢,彼此都经过那么多人,心里爱的还是对方,我们的爱情其实超越了肉体。我没有那些理论,我只想,这种做法,大概是最人道的吧。毕竟我们分离得太远,也太久。只要我们彼此感情忠诚,彼此允许,肉体的寻欢不算是背叛吧。
他回来了。我们脸对脸地睡在一张床上了。但是“门”却关不上了。我们脸对脸的时候眼里只有彼此,转过身,眼花缭乱,柜子里的“战利品”不断增加。
有时候,我很满意这种生活状态,彼此信任的丈夫,新鲜的情人,充满冒险和刺激的性。有时候,我又痛恨它,觉得我们的婚姻算什么?数来数去没什么是非我们两个而第三者不可的事情。
他如鱼得水。
刚才那个男人好像是15楼的,是你喜欢的类型。刚出电梯,他就搂着我说。讨厌,兔子不吃窝边草。抬头不见,低头见,好意思?我说。
那天我看见他老婆了,不错。老婆啊,不如我们和他们交换?不行!我拧着他的耳朵:告诉你,死了这条心。我们要玩儿只能去外面玩儿,邻居不行!朋友不行!交换更不行!
这些是我的底线。他一直想突破。我们规定只是周六出去“打猎”。我们不把艳遇带回家,也不在外面过夜。通常我们都会在凌晨3点钟左右回家。彼此交换“战利品”,他听我讲和别的男人的事情,然后很兴奋,大战一场,天快亮了才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