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年轻时过了很多苦日子,卖过菜,做过小吃,甚至拾过菜场的烂菜叶,好不容易把俩孩子拉扯成人。我能想象,她的路充满血泪,所以,结婚后我要好好孝敬她。定下婚期后,我和凯兴凑钱买了套房,我出了8万元,他出了6万元,这是首付费用,贷款需要慢慢还。后来凯兴又跟我商量,说他妈不容易,希望在婚前把手 里的剩余积蓄都给他妈,以后挣的钱再归我,我一口答应。当时凯兴的单位待遇不错,一个月将近6000元,他那几年攒了些,有10万元左右,全给了婆婆,我没说过一句不情愿的话。结婚后,我还把同事送的礼金也交给婆婆,共计3万元(因为婆婆的住房正在拆迁,分了一大套房,但需要补差价)。 凯兴带着我去丽江度蜜月,我看中一对玉镯,当即买下来,回家后送给婆婆,婆婆却在第二天就送了一只给她妹妹。我问她为啥这样大方,她说给妹妹是为了讨她欢心,将来老了指望妹妹伺候她。
我真不理解,自己有两个儿子,都很孝顺,她为啥还需要别人为自己养老。凯兴总说他们以前多么多么苦,其实我也不比他们强,妈妈去世后,我不仅生活困窘,父亲也粗心大意,不能给我太多温暖。那时的我万事靠自己,从没有过意志薄弱的时候,但凯兴不,他总是可怜自己、可怜他妈、可怜弟弟,就是不可怜我。说是婚后挣钱给我,但时不时地还是要给婆婆塞红包。我本着“做个好媳妇”的原则,不但不阻拦,有时还给加点儿价,凯兴说给5000元,我说干脆给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