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孝”是一种“德”,但孝得自私就是“无德”
孝敬父母是我们国家一种传统美德,也是为人子女义不容辞的一个义务。两个人结婚,应当孝敬双方的父母,你的父母就应该是我的父母,我国传统文化中积极的一面就是“人不独亲其亲”。你想让你们两人都孝敬你自己的父母,给你父母买房子,挣钱给你父母花,那对方的父母呢?你的父母就是父母,别人的父母就不是父母了吗?这样自私的“孝道”让人如何评价呢?不过,当然,话又说回来,男人挣钱养家确实是天经地义,起码比女人养家更符合大众的“思维”,但是,要注意的是,男人养家养的是哪个“家”?如果狭义地讲,男人应该养自己的家(妻、儿),即便是广义上说,男人养的家也应该是大家的家(妻儿,自己的父母、妻子的父母)!单方面只为女人养父母,没有这个逻辑。
三、娶,是娶你,不是娶一个家庭
这件事,让我想起不久前大家热议的一个问题。对于农村女孩的家庭负担,城市男孩应不应该全面负担起来?原来的案例大抵是这样的,她父母来看病,让男方出钱,弟弟结婚,让男方出钱,亲戚朋友送往迎来也要男方出钱……女生们常说,爱我,就要爱我的一切。但我要说,娶你,不是娶你的一切。笼统地把这些负担都转嫁到男方身上,这是不道德的。太自私,也太狭隘了。或许,你本人所面对的一切,你的另一半理所应当于你一同面对,但你整个家庭面对的一切,就没有理由让你的另一半再负担了。具体说来,就是你弟弟结婚凭什么要你对象家里出钱呢?你父母家里的亲戚朋友,你对象有义务帮着打点吗?是不是你们家七大姑八大姨有个什么事,都要你婆家出钱呢?你是嫁给了一个慈善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