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本来天天都是跟男朋友在一起的,但那个晚上,她男朋友留在了汉口,她一个人打车过来回到出租地。夜晚上10点钟的时候,她迷糊中听到动静,发现一个手电筒在房间里晃动着。她意识到有小偷进来了。第一次碰到这样的事情,女孩吓坏了,干脆闭上眼睛,心想,随便你拿吧,反正就那么上百块钱。小偷嗅觉很灵敏,他从女孩的枕头下拿过钱包,揣进了口袋里。在小偷要转身离开的时候,他用电筒照了一下女孩。他停住了脚,也许那一刻,女孩的漂亮让他呆住了。随后,小偷先脱了自己的衣服,然后麻利地脱女孩的衣服。女孩想挣扎想呼救,毕竟丢钱是小,失身是大。但是,女孩被小偷一句“不许叫”的冰冷的声音吓傻了,准确地说,是小偷手中那把在电筒光下白晃晃的刀子吓傻了。女孩放弃了抵抗,她想自己是完了,就听天由命吧,只希望一切快点结束。
但小偷现在偷的不是钱,而是偷一个女孩的身子,这个让小偷格外兴奋,这样的兴奋感成全了小偷,小偷的动作也成全了女孩。
女孩后来说了一句让警察啼笑皆非的话:那个男人很温柔。这句话,我是忍不住跟我的一个搞心理学的朋友说起过。因为我想知道女孩的内心到底在想什么?她对警察的供述是真实的,说男人温柔一定也是真实的。照一般的逻辑,她应该大骂那个禽兽不如的东西,然后要求警方尽快破案,给她报仇。但女孩说那句话的时候,表现得有点牵挂了。这句话让女孩的男朋友知道了,她男朋友急得真想打她。这话的意思对她男朋友来说显然不公平,甚至有鄙视讥讽的意味:你连个强奸自己女朋友的男人都不如,人家那么温柔,你却蛮干!如果可以重新选择,我一定选择那个强奸自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