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可以让人没原则,也可以让人很有原则。说到底,爱情是个可怕的东西。可是,爱情再可怕,也有成万上亿的人为它赴汤蹈火。谁让它散发着迷人的魔力呢?
我一直暗恋一个女孩子,从高中到大学,从大学到研究生阶段,一直默默地爱着她。开始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没本事,不好意思表白,等我想表白的时候,她已经有了男友,我的爱在心口更难言说。
我既想祝他们幸福,又想诅咒他们早点分手。我追随她考上研究生之后,他男友刚好去部队当兵了,从此天涯两隔。我在暗暗偷着乐。只要她男友不在她身边,我就有的是机会,我一定要不竭余力地追求她。
她被我感动了无数次,不过,每一次她都能找理由拒绝我。很多人以为,我会放弃,连父母都劝我别抱希望了。可是,我偏不,谁让我爱她爱到走火入魔了呢。当然,爱归爱,我还得尊重她。我总不能霸王硬上弓吧,那不是强人所难么?
有一天,她找到我,说要嫁给我,我激动地就跟范进中举似的。我抱着她,在校园里疯狂转圈。我通知我爸妈,马上结婚。我爸妈问我,干嘛这么着急,研究生毕业再结婚不行吗?我说:“来不及。”
我等的心焦急,特别想占有她,那种全身心的占有,会让我热血沸腾吧。这么多年,我谁也没爱过,唯一爱的人就是她,她能答应嫁给我,这是多大的恩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