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经常对我说:不能生的女人,你留着有什么用,你是我们家的独苗,要断了我们李家的香火?我开始动摇了,确实,我想要个孩子,哪怕是个女儿也行。可是她不能生,我就成了我们李家的罪人,我不能这么自私啊?压力催使我有了离婚的想法。
再加上那三年,我们的感情生活也因为她们婆媳关系的恶化而变得疲倦。她总是对我抱怨不断,我也很烦。
结婚第四年,她提出领养一个孩子,不愿和我离婚。我爸妈都不同意,说那是别人家的孩子,不是我们李家的香火。第五年,也就是去年,我们离婚了。
我想给她三十万财产补偿她,可我爸妈不同意,说工厂和房子都是我们婚前财产,是他们的养老钱,不能让我这么挥霍败光了。她什么都没要,收拾了几件衣服就回了娘家。我现在都不知道她当时回娘家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会有多伤心。
后来,岳母娘来我家大闹了一场,骂我薄情寡义负心汉,让我赔前妻青春损失费和这些年在我们工厂工作的工资,开口就要五十万。把我妈气得进了医院,她才消停。
前妻和我离婚后,前妻迅速开了一家煲仔饭点,岳父岳母帮她一起打理,生意好像也很不错。我感觉,她离开我好像过得更开心了,没有颓废,没有一蹶不振。每次见到她,她的脸上都绽放着笑容。她,好像也变得会打扮了,也比以前更漂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