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单位里,我是最年轻的。因此,我被一个不成文的条例所束博。那就是脏活累活都要求年轻的同志去干。美其名曰是单位要锻炼我。领导还明确对我说,以后我这个位置是要交给你的。我是个在基层工作很多年的人,第一次来到机关工作。所以领导的话,我信了。并且每天都比一般同事早来半个小时,打扫走廊,打扫卫生间。每天都比同事们走的晚半个小时。为了给领导留下好的印象。然而,在一起单位组织的活动里。我们单位分成了两派,一派在室内吃烧烤,一派在外面院子里吃。
由于大家都是艺术团来的,我比较受新领导重视。所以,同志们推荐我代表大家,给屋里的五位老同志,敬杯酒。我就进屋了,我以为大家相处二个多月了,应该是比较融洽的。所以开门见山的说,我要敬大家酒。结果,意想不到的是。办公室主人让我出去。我说我是来敬酒的为什么要出去呢?他就踹了我一脚。场面十分的尴尬。
为了顾全大局,我没有还手。但是心里很憋屈。是的我们的原单位没有了。但是我们已经加入了新单位,你作为个老同志为什么不能友好的接纳我们呢?所以,找了个空旷的地方。痛苦的喊了几声。回到单位,听馆长处理吧。我以为我是被打的人,回到单位应该办公室主任跟我道歉。结果恰恰相反,批评我不尊重老同志,说我不是去敬酒的是去挑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