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后台接到多位读者留言咨询,让我给出出主意。一位名叫小菲的读者,经历更是独特,今天就帮她分析一下。
小菲在邮件中说:
我是一个二线城市的企业会计,两年前经人介绍,认识了刚刚创业的刘先生。
交往中,刘先生告诉我,他正在投资、管理一家有机农业方面的公司,创业初期哪儿都难,但他有信心能把公司做好。
后来,我看到他经常忙得三餐不准时,胡子拉茬地像个流浪汉,悄悄动了恻隐之心,经常去他宿舍帮他搞搞卫生、洗洗衣服。
再后来,我们正式确立了恋爱关系。正巧这时他们公司资金上出了一些问题,让我帮忙想想办法。
我于是向自己的亲朋好友借了80万元钱交给了刘先生,他当时也给我写了借条,写明两年内连本带息一并还清。
今年春节后,我们俩领了结婚证。但因为他手头不宽裕,一直到现在也没有办酒席。
上个月底的一天晚上,我偶然看到他的手机上收到一条短信,是一个叫李芳的女子发来的,只有一句话:谢谢你给的那30万元,希望我能早日还给你。
我有点蒙了:他自己没有钱,向我借钱,他怎么又有钱借给别人呢?
在我的再三追问下,刘先生承认,那个叫李芳的女子是他的初恋女友,后来因为出国留学而与刘先生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