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认为她天生丽质,完全可以靠脸过上优渥的生活。
说这话的是一位公司前台,靠着金主的包养,身上穿的用的随便一样就抵得上自己一个月的工资。
她不由地开始羡慕起同事来,于是便将目标锁定在了顶头上司身上。
尽管他四十多岁了,但是却成熟又有风度,最重要的是他身家上亿,如果能得到他的宠爱,随便分九牛一毛就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了。
刚好林可晴是他的助理,近水楼台先得月,她总是用那崇拜的眼光看着王成彪。
对他百般献殷勤,而王成彪也乐得美女投怀送抱,很快两个人便溷在了一起。
林可晴回到群租房收拾自己的行李,想到很快就可以搬离这个暗无天日的地下室,住进豪华的公寓里,她不由地哼起了歌曲。
林灵晚上加班回来后瘫倒在床上,看着林可晴忙前忙后,问道:“晴晴,你是要搬走了吗?”
林灵是林可晴的闺蜜,两人从小一起长大,大学也在同一间宿舍。
虽然彼此性格和兴趣截然不同,但毕竟相处的时间长了,感情也就变浓厚了。
两人当初毕业后怀揣着梦想一起来到了广州,因为大城市人才济济,工作比较难找。
几个月后,林灵成为一家新媒体公司的实习编辑,而林可晴则成了一名助理。
两人刚开始的工资都不高,为了省钱只能选择租在狭小阴暗的地下室。
即便如此,除去最基本的日常开销,她们微薄的工资依旧所剩无几,所以她们共同的梦想就是能在这里拥有自己的车和房。
虽然梦想还很遥远,但林灵一直都在为此努力,有时候下班回来后还在看书学习。
而林可晴却觉得单靠自己的奋斗,可能一辈子都在这里买不起房,既然有捷径可走,何必选择那条艰苦的道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