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镇上有几个像王瘸子这样没爹妈的野孩子,专门靠打家劫舍混日子。不过他们还算仁义,“作案”专门去外村。清扬镇的居民,就算敞开门过日子,他们也不偷不抢。
只是晚上回清扬镇睡觉,美其名曰是给大家看家护院,其实,他们恶事做多了,怕在外睡被人打死。
清扬镇的桥东有座废弃的机井房,七八个野孩子就把这里当成了遮风挡雨的家,安顿了下来。
后来,王瘸子凭借年龄的优势成了这些孩子的“丐帮帮主”,专门带他们去外地行窃。
王瘸子做的那件大事,就是他二十岁那年,跟邻村的一个女人勾搭在了一起。女人比王瘸子大十多岁,丈夫常年在外打工。王瘸子经常给她点零花钱,有时还把女人带回清扬镇的饭店,大吃二喝一顿。
猫没有不偷腥的,女人没有不爱虚荣的。时间一久,俩人顺理成章的勾搭在了一起。
一天晚上,俩人翻云覆雨到半夜,都累了,王瘸子就在女人家里住了下来。天刚蒙蒙亮,女人的丈夫竟然不声不响的回来了,直接把这两个人堵在了被窝里。
那女人的丈夫又高又壮,身体倍棒。王瘸子跟他一比,简直一个武大郎,一个托塔李天王。
加上王瘸子毫无防备,被男人打得落花流水,右腿也被生生打断了,成了瘸子。
后来,男人像拎小鸡一样,把瘫软在地的王瘸子,拎了起来。打听到他是清扬镇的,就把王瘸子拖回清扬镇游行。
那天早上,起早上班的,上学的,都看见了赤.身裸.体的王瘸子那副惨样。他的右腿,在地上拖着,蹭了一地的鲜血,触目惊心。
后来,有的老百姓看不下去了,纷纷劝男人得饶人处且饶人。毕竟都是一个镇的人,平时王瘸子在大家的心中口碑也算不错。不能看着他丢人现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