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万分同意这个观点。可是,我的人生中,有太多时候,尊严与委屈狭路相逢。而冯雪花不认为自己所做的,缺少了一点什么。
我决定离婚。不是因为赌气,而是我真诚地认为,我们之间走不下去了。
好吧,我不知不觉地坠入自己之前最鄙视的那个男人群体中:看不得老婆比自己强。
但现在我理解了,很多时候,并不是男人心眼窄,而是适合他们生存的空间实在太小了。女人们挥舞大刀阔步前进时,并没有给男人留一条让他们也能自在奔跑的小路。
冯雪花对我的离婚要求不置可否,她甚至都没有像别人的老婆那样哭一场。
这就是女强人应有的姿态,我无话可说。
离婚协议放在书房抽屉里,名字我都签好了。家里财产也就一套房子,存款十万块,我全都不要。车子是公司给冯雪花配的,要说离婚唯一让我感到不便的,就是从此不能搭她的顺风车去上班了。
等待她签字的那周,过得特别漫长。
而就在这一周,关于冯雪花的流言像瘟疫般在公司里蔓延开来。说她之所以能提升为部门经理,都是因为
和刘副总
叉开双腿180度上位得来的。
刘副总叫刘春福,是整个公司最欣赏冯雪花的人。
对天发誓,我对刘春福从来没有过异常的想法,我百分之百地信任自己的老婆。
听到这个流言,我的心像被刀子割着那么疼。
下午下班,我迈着沉重的步伐走向公交站台,一辆银灰色的奥迪像条鳗鱼般,从我眼前唰地滑过。车子正是刘春福的,而副驾上,坐着那即将变为前妻的冯雪花。
不知抽了什么风,我转身招了辆出租车,追着刘春福的车屁股,一路跟踪他们,来到一个大饭店。出租车像匹鲁莽的奔牛,牢牢地别住了刘春福的车头。
两个人下车,吃惊地看着我。我这才清醒过来,看着饭店门口拉着的公司行业交流会的欢迎条幅,知道自己做了件蠢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