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那天,我和董志豪大吵了一架后,愤怒地咬伤了他的耳朵。这事上了学校论坛的头条。
大家纷纷笑侃我是新时代勐女,别人亲嘴我咬耳朵。我气得直跳脚。
我和董志豪是大二时摄影社团认识的。他实在是太低调了,低调得有点特别。大夏天的,别的男生都穿着大裤衩,唯独他穿着长裤,短衬衣的扣子一个也没落下,扣的一本正经。
旁边女同学调侃说:“嘿,那个男生难道宫寒?看来需要艾灸。”
女同学稍微污的话被董志豪听个正着,他的脸腾地一下就红了,很快,连耳朵都通红。
我不禁弯起了嘴角。董志豪就是万山丛中的那一点绿。
渐渐的,我又发现了董志豪很多的优点:学习好、爱干净、性格温和。
我不顾女孩该有的矜持,对董志豪开始了疯狂的追求。
四个月后,我终于俘获了董志豪的心。
但说实话,他只是答应做我男朋友而已。我们只局限于一起吃饭、一起去图书馆学习、一起逛街等等。
那天社团活动,大家七嘴八舌谈未来的人生规划。董志豪说,他准备考研、读博,做金字塔最尖端的人。我不禁对他更是倾慕有加,孺子有抱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