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的刘易风已经退去了少年的稚气,有了一丝男人的样子,他一边打游戏,一边跟她说话。
见她像只猫靠在自己身边,刘易风很开心,也不打游戏了,抱着她说话。
那晚,刘易风没有下楼回家,到天快亮估摸着父母起床之前,才偷偷溜下了楼。郑蓝想,再等等吧,等他毕业之前再说,或者等他在学校交了女朋友,那她一定即可抽身。
然而,她却没有一个这样的机会了。
那天她在超市上班的时候,涌进来了几个警察把她带走了,理由是:偷窃。
当郑蓝在楼下看到刘易风那胖而彪悍的母亲时,她就明白了,刘易风的母亲,她甚至不知道她的名字,只是那个平日里看着和蔼可亲的女人,目光凶狠地对警察说,昨晚半夜她楼下的抽屉里,丢了两千现金。
郑蓝矢口否认,问她有什么证据?
刘易风的母亲,指了指楼上,“上去搜一下就知道了。”
当郑蓝看着警察从她抽屉里搜出2000块现金时,整个人都呆住了,刘易风的母亲满脸胜利地望着她。
“这2000块钱,我作了记号的。”
郑蓝看着那沓钱上的荧光笔时,知道她逃脱不掉了。
她只低下头说:“昨晚,从7点到早上7点,我没下过楼。”
警察问,“谁能给你证明?”
郑蓝愣住,看向五金店,只见刘易风站在那儿,充满恐惧地望着她,那眼里仿佛有泪光闪烁。
郑蓝忽然笑了,别过头,许久许久才说:“没人能证明,我认罪。”
郑蓝当天就被警车带走了。
郑蓝因盗窃罪,最终被判入狱6个月。
只有刘易风去看她,他痛哭流涕地跟她一遍一遍说,对不起。原来那天早晨,他刚下楼就被他妈撞见了。他把一切都交代了,他妈从他身上搜到了郑蓝的钥匙,什么也没说,趁他不注意的时候,把那两千块钱放进了郑蓝的抽屉,然后报了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