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一则女子报复砍错人的案件有了结果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明明是同行“损友”在酒店电梯内向女房客伸出“咸猪手”,江某却成了“冤大头”,惨被女房客误认为色狼,结果被女房客及其纠集的同伙砍成十级伤残。因犯故意伤害罪,女房客及同伙各自获刑1年4个月。记者昨日获悉,本案经广州花都法院审理后,判决女房客及其纠集的同伴连带赔偿逾14万元,涉案酒店未尽到安保义务,也要承担7238余元的补充赔偿责任。
女子报复砍错人事件发生在2013年10月12日晚,女子刘某入住广州市花都区一家酒店。当晚10时许,刘某在该酒店三楼乘坐电梯下楼时,与办理完入住手续乘电梯上楼的江某、叶某相遇,叶某在与刘某擦肩而过之际,伸出左手故意碰触刘某下身,两人发生短暂口角后,江某、叶某出电梯,刘某继续下楼。刘某再次返回客房后,将此事转告朋友刘某某,刘某某通过电话纠集全某等人携刀具到达酒店内。之后,刘某带领刘某某、全某等人敲门进入江某、叶某所在的301房间,并指认江某是非礼者,刘某某、全某遂殴打江某并持刀将其左手砍伤。据江某控诉,他被砍伤后,立即报警并前往医院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