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孩子成年了,也明白性爱的后果,母亲也搜了乱伦资料,可以和ta发生关系吗?当。然。不。行。
1984年,哈佛大学颁布了一条规则:禁止教授和其直接授课与指导的学生之间有浪漫关系。从此,美国大学禁止师生恋,已经成为教师道德准则之一。几乎所有的教师和工作人员手册里,都有这样一条规定:严禁教师去“招惹”学生,或者干脆明白规定,不准和学生有任何的浪漫或两性关系。有些中国人不解:学生也成年了,老师和学生自由恋爱,为什么要禁止?这个疑问和这个母亲的反问,有着异曲同工之处。母亲觉得:孩子成年了,他也自愿,也明白乱伦后果,但我们都愿意,怎么就不行了?是的,就是不行。因为,老师和学生,家长和晚辈之间,有着权力的不平等。如果同意师生恋,有权力(打分、推荐等)的老师可能会滥用权力,对学生进行性胁迫,导致性骚扰的发生。同样,如果社会允许母子恋,一些无知无耻的母亲(比如本文主角),会利用孩子对自己情感上的依赖,经济上的依靠,意志上的崇拜,枉顾自己的责任,成为罪人,侵犯孩子的身体。我和妈妈做爱,母子性的选择是正确的?
“双方同意”的两性关系,在权力不平等的人之间,是很难存在的。哪怕大人说,“我不是主动的,我是被动的”,孩子说,“我们是真心相爱”,也多数是借口,或者是情绪化的、短视的、不客观的判断。为了防止权力滥用,家庭性骚扰的发生,所有师生恋与母子性,都必须严令禁止。因为,病态的共生关系,极容易对意志不坚定、过于信任长者、对后果预计不全面的孩子,造成终生的伤害——在强大的负罪感和自我道德谴责下,他会活在一生的阴影中,滋生性怪癖,无法正常生活,出现一系列心理问题。我和妈妈做爱,母子性的选择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