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征婚广告词 就是这么任性
早在1900年前后,蔡元培、章太炎等名流就先举起了征婚招牌。元培先生到底是留洋归来,态度开明,开列的五个条件中,有一多半却是为女方着想:一,女子须不缠足;二,须识字;三,男子不娶妾;四,男死后,女可再嫁;五,夫妇不相合,可离婚。相比之下,太炎先生的征婚条件还保留着旧文人的一些情调。比如,女方应是个大家闺秀,能写小文章。最重要的,这姑娘须有服从性质。寥寥数语,要求着实不低。但两位都是成名的大人物,有提条件的资本,应者如云自不在话下,最后当然也找到了心目中的如意伴侣。
说到普通人的征婚,那真是千奇百怪,内容各异。1930年第1期的《青天汇刊》上,收录了一位男子的征婚启事。现年24岁的“某君”,准备去欧美国家考察学习,离开之前想找一位女伴。倘若女方也有意出国,“某君”愿意出资赞助;如果不愿意,那待他回来后两人结婚也可。“某君”共提出了六项条件。比如,年龄应在17岁至20岁之间,身家清白,初中毕业及以上(大学生更好),性情温和,思想活泼。还特意指出了对女方身体的期待——“奶部未曾压束者”。如果对方也看过张竞生的《性史》,那就再好不过啦!有符合条件且欲联系者,可写信前来,并附上一张照片。“某君”最后保证:“不合原信寄还,绝对代守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