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一下就是: 母亲王某嫌弃女儿30岁了没嫁人 也没混出个名堂 女儿林某不满父母只给儿子买婚房 矛盾产生后,母女二人经常因琐事争吵。母亲王某只要数落女儿几句,必然遭到女儿的回嘴。这让她无法忍受,多次用棍棒、徒手殴打过女儿多次。 就在今年8月,王某还当着警察的面想打女儿。 民警曾多次让母女签下《调解协议书》,也多次给二人发放反家暴告诫书,告知打人的后果。 然而,母女二人争执吵架、甚至动手的情况依然时有发生。 9月8日,王某让女儿回店收拾,说着说着又吵了起来。在王某看来,做母亲的要女儿干点本来就该干的事,难道有错吗?王某:你再说一次,看我敢不敢削你!林某:你削我试试!暴怒的王某见菜架上有个铁棍子,顺手就抄起来打起了女儿。 女儿要求母亲赔偿8万元母亲得知后多次气晕 在调解员的工作下,王某的丈夫与女儿在派出所面谈商讨调解事宜,但林某称,自己长期遭受母亲虐打,身心皆受到严重伤害,要母亲答应赔偿自己8万元损失费方可谅解,否则免谈。 王某得知女儿谅解的“条件”以及自己可能面临刑拘时,气到几次晕厥。在她看来,只不过是“教训”几下自己的孩子,怎么就犯罪了呢? 殊不知,持棍多次殴打他人致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