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要真的在一起了,在同一个城市了,在同一个屋檐下了,他们能一直容忍互相的缺点,一直保持每天都有话说吗?
更何况,他们已经分手过一次了,喜悦会不会变成微博小侦探或者手机信息猎取天使?小北会不会变成“你到底要怎么样”“你还有完没有完了”“我以为你知道的”“你又怎么了”……
不信任是一根毒刺,所以,既然你劈腿过,那面对我犯贱挽留,你最好也请挥手再见,不然再在一起,那肯定也两败俱伤。
看来写这个读后感,让我搞明白了一个事,似乎只要不是对方劈腿,那么其他的分手后再在一起,还是可以再磨合再尝试的。
不然,真对不起我们曾爱过一场。
可惜的是,大多的故事,发展到最后,也只剩下一句我终于可以不再爱你了,因为你早就不再爱我了。
我终于可以不再爱你了,所以,还是我犯贱,你再见的好。好歹给留点记忆。让我们日后再相见时不是以仇人相见分外眼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