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和它相处的时间真是少的可怜,我是个不喜出门的小宅,平日里总是窝在家里不下楼,见到它,不过是放学归来等待爸爸锁车进库,而她也恰好在隔壁车库的短短几分钟。我喜欢摸它的脑袋和耳朵,有一次我怀着紧张地心情大着胆子摸了它的爪子,它也没有挣扎,真是开心呢。有时我们会买椒盐肉条回家,我就会分它几根,不过我一直不敢用手喂它,哪怕是最长的肉条。其实我真的真的很想用手喂它啊,而不是扔到地上,可是那么年幼的我,那么魁梧的它,无知的我总是害怕它的大嘴不小心咬到我怎么办,现在想来还真是可笑和惋惜。说及此,便想起校门口那只黑墨般的狼狗,一开始我总是不敢摸它,后来总算是小心翼翼地摸过它几次。最后一次摸它实在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空气中渗着湿湿的暖意,于年幼的我来说面相透着些许可怕的它趴在小店门口惬意地闭目养神,我壮着胆子摸了摸她的脑袋,它猛地睁开眼睛,明黄的双眸射出犀利的目光,警惕地扫向前方,一看是我,便又放心地合上双眼,不过我可是被吓了一大跳,此后都心有余悸,再也没敢摸它,其实,人家分明是个温柔和善的大姑娘呢。那时的我,毕竟是个稚嫩的孩童,总是会透着些现在装也装不出来的天真和怯弱。我和小胖墩的默契,就那么悄声无息在滋长在时间的长廊中,生生不息。由一开始的拍拍掌,它就会闻声而至,到后来只要我一到家门,它就跟有心灵感应一般地从隔壁车库鱼跃而出,哈,现在想来,真是温馨的场面,虽然平淡且平凡,但在我心里,就像电影里的黑白默片一般给予我最质朴的感动。这是现在我再也找不回的,最初的感动和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