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鹭说:“我搬出去了,搬家自己住。”
她出来时候故意没关余琅易的门,就让他也能够听见。人们都以为她和他是男女朋友,现在大家都觉得他们两个分手了。
要糗就他自己去糗,虽然他也许毫无感觉。
她搬去了住的地方,没有让余琅易送,一是东西轻,二是不想让他知道住在哪里。
她搬走后,就会把这些忘记了,当做两人之间没有关系,可能都会把他的面目从自己世界模糊。
知道她住在哪里而不去找她,和不知道就不知道他会不会想起来她,她选择第二种更绝但更容易接受的方法。
她大概率也不会在这里工作很久,唐鹭的理想是开一家服装店,但并非小镇上那种裁缝店。她想要做很多很多自己任意想做的衣服,所以她现在的阅历,眼界,还有钱,都太不足了。这里只是暂时的磨砺和转折。出来工作了一年多,她什么都还没有。
搬去新租的小屋,一米二的小床,简易布衣柜,再买个塑料凳子放个小电饭锅,还挺习惯的。
一开始几天会想很多,后面忍一忍就过去。而且各自下班时间没有重合,就算在路上扫视,也不会见到那个身影。
过了没二天,大姨妈就来了。
随着一轮姨妈的结束,唐鹭就真的不想了。
只是大概十多天后,在菜市场里遇见过一次。
她转正后便开始早晚倒班,那天上的是早班,同工时的同事小雷过生日,和小武三个人凑了份子,一起约去她家吃火锅,先到菜市场买菜。
菜场就在他们城中村这一带,虽看着陈旧,还挺大的,里头什么都有。从大门进去,右手边是卖-肉类和海鲜区,左手边蔬菜区。
正准备买点牛肉涮锅,便看到人群中一道挺拔健瘦的身影,遗世独立般的出挑。
是余琅易,一场台风过去,天气转凉,他穿着黑色休闲裤,极简单的人本鞋,露出清朗的脚踝。手上提一小袋青菜,正站在卖-肉摊位前等待老板切和称。
他冷漠着,什么表情都没有的脸。唐鹭从局外人的角度望去,感觉他与人群的格格不入,却是清冽的,仿佛并不十分懂得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