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山西晋中的詹女士今年春节过得很不爽,本来打算回娘家过年的,但是由于她已经结婚了,所以娘家人不让进门。虽然现在她已经离婚了,但也不能回娘家过年,没办法离婚的她只好带着孩子在宾馆过了一个除夕。
陋习:除夕不能回娘家
家住山西晋中市的詹女士去年离婚后带着3岁的儿子回娘家与父母住在一起。“按老家的风俗,女儿不能在娘家过年。父母虽没把话挑明,但还是希望我能过了初一再回家。”大年三十,詹女士带着孩子住进了宾馆。
记者发现,出嫁的女儿不准在娘家过年的风俗在山西、山东、河南、陕西、天津等许多地方都存在。太原网友“春天”说:“今年本来想回爸妈家过年的,但我妈知道后打电话让我睡外头去,真无奈。”记者了解到,山西等地在除夕有燃放旺火的习惯,祈福家人在新的一年兴旺红火。然而,当地人认为出嫁的女儿看到娘家的旺火会把“旺气”带走。所以,一些比较传统的老人坚决不让女儿在家过年。
“以现代的眼光看,这种风俗既不合情也不合法。”中国民间艺术家协会副主席常嗣新说,过年的主题是家人团圆,这种风俗割裂了父母与女儿的感情。此外,规定子女“常回家看看”的新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后,顽固坚持这一陋习更有违法之嫌。
结婚的女儿回娘家禁忌
回门又称“归宁”,亦即“回娘家”。回门禁忌也多是关于新妇的禁忌,不过是指新妇在回娘家方面的禁忌事项。
河南一带,除了上文提到的正月十五禁忌回娘家看灯以外,还忌祭灶,正月初一回娘家。因为女不祭灶,所以祭灶日亦不叫闺女回娘家。正月初一是一年之始,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嫁到夫家便是夫家的人了。大年伊始,阖家团圆,自然不便回娘家去。正月十五也是一年之中第一个月圆日,恐媳妇回娘家举家不团圆。所以一般都是正月初二回娘家,正月十六回娘家。以便照顾到婚姻双方的团圆喜庆。鹿邑县有“正月十六请(闺女),二月二送,一辈子不生病”的俗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