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名负责人口中的相关规定,记者在惠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看到关于印发 《惠州市城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则》的通知中找到了答案。
在《惠州市城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则》第18条规定中指出,乘客不得携带禽、畜、宠物等有碍他人安全和卫生的鲜活动物上车,盲人携带导盲犬及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除外。记者看到,这份《规则》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该名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遇到有乘客带狗上车,公交司机和售票员应告知并劝说乘客不能带狗上车,这是有明文规定的。”
律师提醒
在公共场所管束好狗
广东尚典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邹朝贵指出,如果公交车上出现宠物狗伤人事件,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宠物狗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是由被咬伤者主动挑逗或是招惹宠物狗,导致被宠物狗咬伤,宠物狗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可免承担民事责任。”邹朝贵提醒喜欢饲养宠物狗的市民,带狗到公共场所,一定要管束好它。否则,即使没有故意纵容狗伤人,也有可能因狗误伤他人,而承担赔偿责任。曾酉璇
网友声音
网友“八尾长城满”:在现代社会,养宠物的家庭不在少数,但在有些公共场合,宠物还是不要出现为妙。
网友“Sobrianty”:无论是在公交车上,还是在其它公共场所里,养狗的人和怕狗的人要学会互相体谅。
网友“酷比小子”:其实大多数的乘客都不是因为讨厌狗才反对宠物狗上公交车,主要是因为带宠物坐车有一定的风险,万一宠物有传染病,或不慎将乘客咬伤会给其他乘客带来危险,而且比较大的宠物狗会让人紧张,也会影响驾驶员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