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清时代使用的木驴,上面的木橛子下面连接了偏心轮一类的活动机关,可在木驴移动时由车轮带动木橛子在女犯人的阴户里一下一下抽插。更重一点的木驴在插阴户木橛子的后面,还会加上一根套入女犯肛门的木橛,以在游街时对年轻女人的身体造成更强烈的刺激,痛苦和凌辱。
明清时代,判处木驴游街的女犯在处决前会先被剥光全身衣服,在游街当日于处决的刑场或其它公众场合强迫展示其乳房,阴户和肛门。示众结束后,受刑的女犯被强行架上木驴,将她的肛门和阴户分别套在木驴背上前后两根一粗一细的木橛子上,游街时,木驴上的两根木橛会一上一下交替插入女犯的肛门和阴户,引发一种极为残酷,类似轮奸的痛苦感觉,使其感到一种身体将被捅穿的极度强烈的恐惧与刺激,是对女犯人格的空前凌辱和折磨。
在游街时,人们可以清楚地看见刑具在女人身体中进出的过程。乳房比较大的女犯游街时,双乳也会随着身体被插得一挺一挺而剧烈跳动,押解的护卫人员也会在游街时玩弄女人的乳房和屁股给百姓看。
木驴的折磨不同于一般的刑罚,女犯必须承受裸体游街示众的极度耻辱和身体上被粗木橛侵犯强奸的凌辱痛苦,骑完木驴的女犯往往感到自己的身体被”彻底洞穿”的绝望感,这样的强烈羞耻和极度的疲惫令年轻的女犯人盼望早些被处死,因此对骑完木驴的女犯行刑,会相对容易和顺利的多。
若是没有在游街前进行强迫排便的程序,将近有两成的女人,会在从木驴解下来时出现大小便失禁的情况,而行刑后将她们从木驴上解下来时,据传没有一个能够自己站起来。
木驴刑法的另一可怕之处,在于女犯的身体在行刑游街时受到了相对上的保护,尽管痛苦,但却不会对她们的阴户和肛门造成严重的伤害,然而,在众目睽睽下受到木橛子的持续抽插,这样的凌辱足以让每个女犯人精疲力尽,大部分的犯人在游街之初往往还意图以夹紧双腿和屁股的方式逃避木驴刑具的冲击,但这样的做法反而使她们的体力更快耗尽。到最后,几乎所有年轻女犯都只能一面被木驴在身体里残酷地抽插,一面惨叫着被送到处决的刑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