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虐恋包含施虐癖和受虐癖两个范畴,对他人施加痛苦可以导致自身的性快感、性兴奋或单纯的乐趣则属于前者,如果接受痛苦可以导致自身的满足感则属于后者。其中的疼痛既包括肉体痛苦(如鞭打导致的痛感),又包括精神上的痛苦(如羞辱、支配所导致的痛苦感觉)。
属于BDSM重要术语之一。
性虐恋在心理学上的定义叫做“恋痛癖”,该名词与虐恋有概念上的差别。
性虐恋与性虐待不同,前者是参与者自愿且确保安全、理智的行为,而后者指的是未经同意对他人进行性侵犯和虐待的犯罪行为,但两者有时会被混淆。
目前,性虐恋尚未被主流社会广泛认知和接受,处于一种亚文化状态。
通过被羞辱、被殴打或其他受苦的方式从而激起个体反复的强烈的性唤起,重复21天以上,形成习惯;重复90天以上,就会形成稳定习惯;如果重复365天以上,想改变很困难。表现为性幻想、性冲动或性行为。
性受虐癖
sm以向性爱对象施加虐待或接受对方虐待,作为性兴奋的主要手段:其手段为捆绑、引起疼痛和侮辱等,甚至可造成伤残或死亡。提供这种行为者为性施虐症,属性变态范畴。以接受虐待行为来达到性兴奋者为性受虐症。根据心理学界的临床诊断标准规定,性虐待、性受虐的确是性欲倒错障碍:
sm性受虐癖者以被鞭打、践踏、捆绑、绞勒或扮演某种受辱状态,作为获取性快感的屡用的方式.因此常常主动要求对方在性活动时施加虐待的痛苦,受虐方式通常是针刺、切割乳房、捆绑躯体、勒颈等.有的是通过与厌恶的恋物癖有关的附加物激发性欲,如嗅或舔衣服或躯体上的污物等以获取性快感,绝大多数受虐癖者为女性和异性恋者,偶也见于男性和同性恋。受虐行为可能是由于性饥渴导致对性满足的过分贪欲,或是对性的一种内疚感或罪恶感而自责自罚的表现,借对痛苦的接受以显示自己的情爱。性施虐癖和性受虐癖中,存在一些极端行为,如嗜血淫癖以割自己或对方的皮肤使其流血,通过吸吮血液以增加性交时的快感.获取性满足。窒息自淫癖是通过罩上塑料袋或以绳勒颈,在部分缺氧的情况下伴以手淫时产生性快感。偶因窒息致死者,称为性窒息。更为极端的情况是色情杀人狂,他们为了获取最大的性满足,千方百计地杀害女性,往往是先将女性杀死,再进行奸尸,或在强奸巾虐杀对方,并损毁尸体,如切除乳房,阴道内插入树枝,或碎尸成片,有的并无性交行为,对异性的杀害或碎尸本身,成为满足性欲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