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绘画课课间休息的机会,记者见到了杨老师,在记者的询问下,杨老师承认的确有触摸两个男孩子下体的行为。事发于8月1号上午上课的时候,两个男孩子坐在一块,由于自个来自北方农村,当地有摸小孩下体逗乐的习俗,所以他认为当时只是跟孩子闹着玩,“我是农村来的,时常家里小朋友嘛,就是逗逗这玩玩,摸就无非上课,我就掏了一下,的确这个属于个人的一个懒散的习惯。”
杨老师介绍说,被触摸下体的两名男童今年五岁半,平常上课比较活泼,事后自个也发觉行为不妥,跟家长表达了歉意,其中一名孩子已经办理退费,而另一位孩子刚转到了其他班级。
有上班人员表示,培训机构在8月2号就将他开除了。
记者从盐田区公安分局了解到,事发后警方第一时间介入调查,经与家长联系,家长表示事情没有外界传得那么严重,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他们已经跟机构协商处理,没有报案。
有律师表示,为了追求性刺激,对他人身体进行抚摸搂抱亲吻,甚至抚摸下体等等行为都构成猥亵,“假如是对未满14周岁的儿童实施猥亵,即使未成年人自愿,也可视为猥亵。”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是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按照猥亵儿童罪是追究刑事职责,是比照猥亵犯罪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从重处罚。
律师表示,涉及到猥亵的违法犯罪行为,由于具有隐蔽性,取证难度相对较大,往往需求结合证人证言、监控录像以及受害人核实时行为人的供述,一同来固定证据,不过律师表示,即便受害人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公安机关也允许通过其他手段来佐证违法犯罪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