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阴如梭,四季流转,我搬了无数次家,在我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当年那本日记本还躺在我右手边的书架上,伸手就可以摸到。
它的存在告诉我有些美好的心情,一辈子都不能丢掉。
大概,从前最喜欢的事就是把自己的欢喜与想法通通写进信里,然后再默默地把那封承载无言的欢乐的信给自己所钟意之人吧。
那时候我常常觉得自己是个丑小鸭,最动心的时刻,都是在还没有准备好的时候遇到,可当我准备好一切,却很难再找回自己当初动心的那个瞬间了。
很喜欢《吻》里面的一段描述:我跑上门,打开楼梯。说完睡衣,穿上祷告,关上床,钻进灯。所有这一切都是因为,道晚安时你给我的一吻。
杂乱无章的话,巧妙且优美,淋漓尽致表达了初次爱你时的心情,可爱极了。
以前的我们女生喜欢一个人,再羞怯胆小,也会很主动,把对你的喜欢小心翼翼的藏在字里行间,写进句子寄给你。
以前的男生更主动,有大胆地甚至会把你堵在校门口表露心意。
只是现在的大家好像都已经不渴望爱情了。
或者说大家都不愿意主动去追求爱情了。
觉得太主动就会变得廉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