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曾见证过这样一段爱情:女主年轻时奋不顾身地嫁给了一个穷光蛋,那时候,在她眼里,这个男人帅气、幽默、阳光。除了没有钱,什么都有。二十年后,两个人还是离婚了。
因为过了大半辈子,男人还是穷光蛋。这时候,男人没有了阳光、幽默、帅气。女人也耗尽了耐心和信任。你说女人喜欢他的钱,他从来都不曾拥有过钱。你若说女人喜欢他的人,为什么又在二十年后忍受不了他的穷?
其实,这个罗生门的情感问题原本就是个伪命题。它把金钱与男人的魅力对立起来让你选择,要么你喜欢我的钱,要么你喜欢我的人。
事实上,赚钱本就是男性魅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代社会,一个不会赚钱的男人怎么能给女人安全感?又怎么能长久地吸引女人?
法国女作家杜拉斯把自己的初恋献给了一位中国商人——李云泰。那一年她16岁,暧昧懵懂的年纪,杜拉斯对爱的界定是模糊的,并不知道爱为何物。她只知道这个男人能为她提供生活保障,为她卧病在床的母亲看病,为他花天酒地的哥哥提供挥霍的资本。
在杜拉斯和李云泰的关系中,她显然是为钱而爱。五十年后,当杜拉斯的《情人》风靡全世界时,有记者问她:你爱李云泰吗?
她说:我爱这个男人给我的爱。
这是个答非所问的回答,却是最真诚的回答。因为他们相爱时,她才16岁,对男人的了解是肤浅的;50年后,他带给她的记忆早已模糊。那个男人长什么样都记不清了,但她一定记得,那个有钱的男人带着她和家人去高级餐厅、去夜总会,满足了她和家人的虚荣与自尊。
似乎,那个叫李云泰的男人可怜又可悲。但是谁又能想到,在他去世12年后,杜拉斯在一场大病之后,把他们的爱情写成了书,就是那本风靡全世界的《情人》。李云泰这个籍籍无名的小商人,以爱情的名义在女作家的笔下获得了某种永恒。
至少,她还是记得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