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让我成了整天被父母逼婚的剩女。他们知道我放不下第一个谈了6年的男友,所以催我催得更紧,其实他们不知道,早在一年前,我已把自己给了另外一个男人。他叫林浩,32岁,有妻有女儿,还有性感的让我想掉眼泪的嘴唇,薄薄的,线条紧致而不泛湿润,第一次他吻我,我就打算把自己交给他一辈子。
可我只是他的情人,想在这个位置占据几十年,显然是不大可能的。幸好,他和妻子关系不好,给了我足够的间隙把林浩变成我个人的爱情专利。为了把自己从情人“升职”成妻子,我学做他最爱吃的菠萝古老肉和梅菜扣肉,为他订他最想去的马尔代夫的机票,熬夜为他一针一针打毛衣,只因他说过我的手工很不错……我不计较我的付出,我只想他能感受到我的在乎。我发短信说,我不羡慕天长地久,可我只想在未来的几十年每天都能牵你的手。我不是多么纯情的人,但是对于我和我爱的人,我一直相信我们能相守一辈子。
林浩知道我的认真,所以,他开始躲我。对于我发的那条短信,他回说,我想和你过一辈子,可是我怕,如果每天面对,我真的会抛弃你。我也怕每天一起听“锅碗瓢盆交响曲”,会让我对你起腻,如果我再背着你找别人,倒不如现在这样好——可以在想你的时候见见你,可以把思念写成短信呈现在你眼底。我还想吮吸你的身体,我们拥抱在床上,是最快活的事,时间的间隔,会让我们更长久地在一起。如果我们成了夫妻,这一点我敢说我真的做不到!
他的话很明了,就是说,如果我和他结婚,那么他不确定自己会不会再出轨。而现在我作为他的情人,这个位置我可以占据一辈子。这就是他对爱的表达,我相信这是真实的,可他却如此自私,让我恨不得立刻跑他身边给他一顿暴打,直到他再也不能站立,再也不能喊他的妻,只能面对我,和我口吃相对。有这个想法时,我发现我也分外自私。